梅溪湖国际新城2024年度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1

梅溪湖投资(杭州)有限公司对梅溪湖国际新城2024年度水土保持监测服务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梅溪湖国际新城2024年度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2.采购人:梅溪湖投资(杭州)有限公司。

3.计费标准:

序号

主体工程土建投资(万元)

水土流失监测

1

M≤2000

8万元

2

2000<M≤5000

10万元

3

5000<M≤10000

12万元

4

10000<M≤50000

15万元

5

50000<M≤100000

18万元

6

M>100000

20万元

说明:计费基数为可研批复的主体工程土建估算投资额(建安工程费中扣除安装及设备工程等专业工程投资额);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评估报告编制与水土流失监测不得委托同一家单位实施;水土保持工作量特别大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的为准),建设单位可在上述价格的基础上乘以1.2的敏感系数。

4.服务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依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规定,编制对应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总结报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工程资料、图件和其他有关水文、气象、地质、土壤等资料;进行现场查勘、调查,并提供照片、录像及地形图资料;提供达到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总结报告;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含专家评估、修改及报批审核),取得相关批复。

5.服务期限及要求:1年,在采购人提供齐全的资料后30天内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按约定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在主体工程完工达到水保验收条件且资料齐全后30天内提供水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交付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取得相关批复;各阶段工作进度应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招标人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二、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报名单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1.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

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近三年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一个水土保持监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1.报名阶段: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于2024年2月21日—2024年3月1日将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PDF文件(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419912035@qq.com(电子邮件中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2.抽取原则:

2.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5家,随机抽取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5家,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

2.2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少于3家供应商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按照杭州千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将其列入千附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溪湖投资(杭州)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环湖路1177号千附集团大厦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71-86869014

责编:邹彦男

来源:千附集团